固安购房落户
居住证是持有人居住在居住地,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,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的证明。
办法中,居住在当地的非本市区镇、县户籍人员,应当按照《河北省移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》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。
根据目前的户口迁移政策,固安有住房、有工作、社会保险达到6个月以上的,可以申请本人和配偶子女户口迁移,有学信网可以查询的专科学校以上学历的,工作、社会保险在2个月以上的,可以申请户口迁移。
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,可以按照本人意愿,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。
居住地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
固安购房落户
(一)在县级市区镇、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设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,可以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子女、夫妻双方父母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。
首都周边三河市、涿州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、永清县、固安县、怀来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,根据实际,综合合法稳定职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因素可以合理确定落户条件。在城镇综合负担压力较大的情况下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可以建立居住证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制度。
固安购房落户
(二)城镇人口在100万以下承德、张家口、秦皇岛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由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、子女、夫妻双方父母,可以申请当地常住户口。
首都周边廊坊市市区可根据实际,综合合法稳定职业、合法稳定居住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因素,合理确定落户条件,也可建立居住证点式户籍取得制度制度。
固安购房落户
(三)在城镇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石家庄、唐山、保定、邯郸市区,合法固定住所或有合法稳定职业且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者,由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、子女、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当地常住户口。